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十项措施出台后,24日,中国银监会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的通知措施,印发了《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可以办理续贷,还提出要防止银行员工介入“倒贷”活动所引发的道德风险。
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通知》以优化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为核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银监会在《通知》中表示,鼓励银行业优化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的同时,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地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银监会表示,目前,流动资金贷款是小微企业主要融资工具。但在银行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还存在期限设定不合理、业务品种较单一、服务模式不够灵活等问题,影响小微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有时甚至导致小微企业需要通过外部高息融资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这不仅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也不利于银行了解借款人财务和经营状况,加大了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银监会表示,要根据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提高贷款期限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的匹配度。
其次,要丰富完善贷款品种,科学运用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业务品种,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便利程度,减轻小微企业一次性还款压力。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指出,防止银行员工介入“倒贷”活动所引发的道德风险。倒贷指的是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续借贷款。
缩短融资链条整治加价
银监会《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应地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要求开办续贷、年审制贷款和循环贷款等创新业务,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客户准入和业务授权标准,合理设计和完善合同等配套文件,改进信息技术系统。
针对续贷业务,《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贷款全流程管理,包括多渠道掌握小微企业信息,确保符合新发放贷款条件,加强对续贷业务的内部控制,在信贷系统内单独标识续贷贷款,加大贷后管理力度,做好对客户的实地调查回访,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财务及资金流向状况,提高对续贷贷款的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防止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等。
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有券商人士分析指出,去掉层层加码,可以节省2到3个百分点的信贷成本。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通知》中的措施出台,有利于提高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获得性,减轻小微企业财务负担,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客观准确判断小微企业贷款质量,防止银行员工介入“倒贷”活动所引发的道德风险,更有效满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
去年查处金融违规2.3万亿
汇丰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分析表示,随着前段时间保增长措施继续生效,中国经济在本月持续好转。我们认为政策继续保持适度宽松以稳定增长。
优选财富研究部分析指出,信贷是稳定当前经济的核心变量,而国内普遍存在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制约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加大了企业负担。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能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助推中小企业良性发展。
还有市场人士分析表示,完备、互通的信用体系,能加快金融机构的征信流程,也有助于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同时金融企业信用体系的互通也可以降低金融企业本身的信贷风险。
此外,24日有媒体消息透露,2013年银监会通过各类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共查处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金额2.3万亿元。据了解,从前几年开始,银监会就开始查处银行各类违规收费,其中贷款中存在的违规费用问题是主要打击对象。
分析
不再让小微企业融资难
据新华社电 “先还后贷”的还款方式让不少小微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压力,也导致企业在“倒贷”过程中背上高成本负担。24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多项“松绑”举措,着力解决“倒贷”问题,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绍兴县旭豪贸易有限公司是浙江省绍兴市一家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小微企业,通常一批货发出去以后,结清款项需要三五个月。“一旦贷款到期前需先筹措资金归还贷款,用过桥资金‘倒贷’压力很大。”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很多原因,其中银行信贷的不便利是重要方面。“不少银行的贷款品种设计不合理,缺乏针对性,没有考虑企业的实际经营需求。”
为解决这些问题,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就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部署了多项举措。其中提到,要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
此次《通知》出台的多项措施,正与国务院会议部署相对应,例如鼓励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续贷等。
郭田勇说,一些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往往被要求“先还后贷”,导致企业的资金链跟不上,利率高企的“过桥”资金,让企业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其实,只要企业经营正常,抵押物、担保物充足,基本面没有问题,就应该直接续贷。”
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告诉记者,为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续贷、年审制贷款和循环贷款等创新业务,银监会对一些政策进行了调整。“以前企业借新还旧,贷款风险分类将降为关注类;但现在对于小微企业续贷的,对于符合正常类的标准的,应划为正常类。”
工行小企业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王旭表示,一旦贷款进入关注类对银行和企业来说,都是压力,金融机构需要占用更多的拨备和资本金,增加贷后管理的成本;小微企业则会增加相应的融资成本。“因此分类标准的调整,将有效激发银行探索符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
其实,在银监会的鼓励和支持下,不少商业银行已开始积极探索新型小微金融服务模式。
旭豪贸易公司遭遇的问题,已在去年年底借助华夏银行推出的“年审制”还款方式解决了。该公司获得19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两年,一年审一次,年审通过后贷款期限自动延长,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同样是年审通过后可自动延长合同,工行推出“网贷通”则借助互联网,企业可通过网络自助完成循环贷款申请。截至今年6月末工行“网贷通”余额已超过3000亿元,已累计为6.3万家小微企业提供了1.34万亿元的贷款支持。
“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这些贷款品种以前基本上只对大企业。如果这些贷款品种能够惠及小微企业,将对解决资金问题起到很大帮助。”郭田勇表示。
不过,银监会特别强调,金融机构相应地加强贷款风险管理。“需严格设定续贷贷款业务开办条件,必须是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的企业。”王科进说,金融机构要加强贷前调查和自身内控,防止基层银行信贷员利用续贷手段掩盖不良贷款的真实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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