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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机构调整方案公布 调整和新设九大部门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4日

    备受市场关注的证监会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首次公布。据了解,证监会此次共调整了发行监管部等9个部门主要职责。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完成,相关部门已开始正常运转。

  调整九大部门

  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证监会此次调整的发行监管部等9个部门主要包括,成立新的发行监管部、新的上市公司监管部、新的期货监管部,设立公司债券监管部、创新业务监管部、私募基金监管部、设立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

  职能分工明确

  具体来看,新的发行监管部主要职责是:拟订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则、实施细则,以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审核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等。

  此外,新的上市公司监管部主要职责是:拟订监管上市公司的规则、实施细则;监管境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监督和指导交易所、派出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履行证券法规规定的义务;牵头负责上市公司出现重大问题及风险处置的相关工作等。

  设私募监管部

  对于新纳入监管家族的私募基金,证监会此次专门设立私募基金监管部。据介绍,其主要职责是拟订监管私募投资基金的规则、实施细则;拟订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信息披露规则等;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的信息统计和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对私募投资基金开展监督检查;牵头负责私募投资基金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会和会管机构开展备案和服务工作;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教育保护、国际交往合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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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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