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金融网专稿)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第18条明确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政策的出台对持有资金并有创业计划的投资者开辟了一条稳妥的投资通道,不仅降低了部分产业转型风险,同时也为个人创业提供了机会。民间资本正春潮涌动,呈现出无限生机。
作为民间资本进入我市金融服务领域的重要举措——赣州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正稳步开展。截至目前,我市已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四家,南康、信丰两县小额贷款公司已获批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对激活民间资本,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将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在本文中,笔者就自己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建议作了分析和阐述。
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激活了民间资本,出现“两不闲”局面。
我市一些企业和自然人将自身部分闲置资金,根据省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行管理办法》,分别注册设立了四家小额贷款公司。到10月底止,贷款余额达40882.7万元。其中:个人非农贷款余额32375.7万元;中小企业贷款余额4600万元;农户贷款余额3887万元。就赣州开发区通盈小额贷款公司为例:开业至今,累计发放贷款户数392户,贷款金额22521万元;其中发放个体工商户贷款276户,金额12563万元;中小企业贷款24户,金额5525万元;农户贷款92户,金额4433万元。累计收回贷款166户,金额10514.5万元,其中:收回个体工商户贷款111户,金额5264.3万元;中小企业贷款12户,金额3745万元;农户贷款43户,金额1505万元。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以来,资金供不应求。做到“闲钱不闲”,而且获得了不菲的收益。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具有高效、方便、便捷的特点,部分小企业,个体户及农户获得贷款后,及时投入生产,做到了“闲人不闲”,生产得以继续进行,发挥其经营效益。
(二)有利于农村地区多层次,多样化金融体系建立。
作为新型农村服务体系的补充力量,小额贷款公司有利于农村地区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发挥了增加农村金融供给、满足小额贷款需求、丰富“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积极作用。小额贷款公司与农村地区其他金融机构并存,形成不同层次上的互补和良好资本机制,改善了农村金融环境,激活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市场,增加了“三农”和其他组织获得贷款的机会,对提高农民收入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便,获得贷款的时间较短,担保形式多样,贷款期限灵活,满足了“三农”和小企业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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