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高利贷案件大幅增加值得关注(瑞金调查) |
作者 |
人民银行瑞金支行 |
调研背景 |
据调查显示,近几年来,瑞金市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大幅上升,2008年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86件;2009年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12件,同比增加126件,增长32.6%;2010年1—4月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4件,增长20.1%。进一步分析显示,高利贷案件约占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60%。 |
调研时间 |
2010年0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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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公证机关对于申请公证的借款人要说明利害关系,建议慎重处理;四是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依据名单对洗钱行为、贷款行为进行重点监测;五是各机关、单位及个人发现利用暴力、胁迫等方式追讨高利贷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侦查。 (二)加强投资引导,将民间闲置资金尽快引向国家合法投资领域。 相关政府部门要对国家鼓励允许民间投资的行业、领域等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增强民间投资政策导向意图;要对区域民间投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剖析民间投资的风险与误区,教育投资者谨慎对待投资行为;法院等司法部门要对高利贷案件成因进行深入剖析,通过普法等形式向社会强调高利贷的危害,引导社会融资走正轨途径,合理引导民间闲置资金流向。 (三)强化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抵制高利贷的意识。 建议由政府牵头、司法机关与金融机构参与,组织较大规模的金融法律宣传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厂矿、乡镇等地方进行宣传,要着重宣传高利贷对社会产生的危害、高利贷对借款人产生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负面影响,教育社会公众认清高利贷性质,提高自觉抵制高利贷的意识;同时要将银行的贷款品种、贷款条件、贷款程序、贷款联系方式多向社会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有融资需要向银行贷款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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