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新闻处12月7日表示,为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贯彻“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的要求,银监会确曾下发了主业含房地产的央企名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据《东方早报》消息,银监会新闻处称,上述名单是今年9月发放的,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有关“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中国证券报》此前报道,根据这一名单,目前多家银行已经要求分支行只能对名单中列示的中国建筑 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等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对16家之外的非房地产主业央企不得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而此前下发的存量贷款也要及时回收,做好资产保全工作。
今年3月,国资委曾要求78家非房地产主业央企清退地产业务。但国资委、相关央企一直未明确退出时间表。国资委7月曾表示,“退出工作进行得比我们预想的还要顺利,相信退出工作能够按照预想的时间表完成。”需要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均按照要求按月向国资委报告退出情况,一切正在有序进行。
但实际上,目前仅有中远集团、中国航天、中石化、中石油等七家央企挂牌转让其不足20家地产子公司的股权,剩余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
《中国证券报》认为,在行政清退效果并不显著的情况下,监管机构才要求银行通过资金的收紧来加速非地产主业央企的退房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