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务必要像查老鼠仓一样对“阴阳合同”一查到底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
谭浩俊
近日,针对崔永元举报有影视演员采用“大小合同”签约逃税的相关话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6月3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文称,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随后,江苏省地税局和无锡地税局先后发布信息,无锡地税官方微博称:“对于大家关注的问题,我们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要求,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本次事件,涉及的问题可能不只是某一个影视明星,也不仅仅是某一个具体案件,而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明星“天价片酬”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问题?是否存在“阴阳合同”这样的现象?还有哪些与明星相关、又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国家与民众利益的行为?确实到了需要深入调查、揭盖子的时候了。
事实上,除了“阴阳合同”之外,一些影视明星通常以自身或亲属的名义注册公司,并以十倍、数十倍的价格转让给其他企业,其中包括上市公司,然后再由这些企业到市场去融资。这里面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是否又存在着不可告人的利益链条?从此前A股市场的一些案例来看,确实不乏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案例。
此次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的事件,绝不仅仅是个人恩怨这么简单,而是很多影视明星在“天价片酬”和逃漏税款等方面确实已经触犯了一名公众人物应当遵守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底线,也触犯了法律的底线。如果再不采取措施,让明星们的收入能够真正与市场相一致、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将会越来越大。
有部分人士认为,“阴阳合同”只是一种避税手段,是企业和明星想少缴一点税的行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阴阳合同”不光是避税手段,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一方面,明星拿到“小合同”的报酬,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企业可能会在与明星签订合同时,不以报酬的方式支付,而以某种商业活动的方式进行,这在帮助明星偷逃税款的同时,也让自身能够在业务收入、成本等方面列支,从而偷逃企业所得税。如此一来,“阴阳合同”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阴阳合同”实际与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在开发票过程中采用“大头小尾”的方式高度相似。用“大头小尾”的方式开发票,既能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也能帮助当事人贪污腐败、骗取单位资金。最终目的都是一个,就是通过侵害国家和民众利益,让个人利益最大化。
更重要的,如果允许“阴阳合同”存在,不仅会造成国家税收的直接流失,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还可能给不法分子留下更大的违法空间,比如洗钱,就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为什么一个明星拍一部片子,能够动辄得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报酬,这些是否真的都只是“报酬”,其中有没有涉及某种利益输送、利益交易或者资产转移,如果不深入调查,恐怕很难下一个明确的结论。
在经济生活中,“阴阳合同”已经渗透到很多领域、很多环节,已经成为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一大发源地。“阴阳合同”不仅会造成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的受损,更会让法律与诚信受伤,让社会公德变得越来越不受尊重、越来越失去影响力。
这也给有关方面一个提醒: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别是经济转型已经到了重要的时刻,如果不能对诸如“阴阳合同”这样的违法行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其对经济社会肢体的伤害会不断加重,对法律的尊严和威力也会产生严重伤害。
舆论和公众如此关注明星“天价片酬”和“阴阳合同”的问题,说到底,就是关心能否以此为契机,把可能存在的违法乱纪、尤其是内幕交易等更为深层次的问题揭露出来,把可能存在的黑洞挖开。此前,相当一部分明星,已经与大资本结成了“统一战线”,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利益链,如有的影视明星动辄在股市也能成为“股神”,能够“精准”买股、“精准”赚钱,甚至可以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收购资产,这些现象都是明星成为利益链条中重要一环的表现。
所以,有关方面绝不能掉以轻心,不能在此起调查中走走过场,而是要像证监会查“老鼠仓”、查内幕交易一样,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把“阴阳合同”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彻底清除出市场。
(作者为财经时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