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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之难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扫帚一过,没人坚持扫,格外有韧劲儿的“风俗”就又都探头探脑、进而大行其道起来。
 
  木木
 
  现在,许多地方还有“配阴婚”的习俗。其实“配阴婚”的习俗似乎自古就有,专指那些已订婚、未成婚就双双西归的男女,以夫妻之礼合葬,以免孤坟独立,在凄风苦雨的漫漫岁月里苦熬。这种习俗,于死人而言,当然无所谓,反正人死如灯灭,啥都不知道,但于活人及其今后的生活而言,就意义重大,心灵得到了慰藉,今后的日子终于可以安心继续过。
 
  从这个意义上讲,“配阴婚”还是很有一些现实的积极意义的。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意义,原本阴冷异常的“配阴婚”这三个字,也就有了些许暖色,有时候还表现得格外凄美,甚而充满了感召、战斗的力量。比如“梁祝”的故事,能一千多年地流传下来,显然是因为人们能从梁山伯和祝英台凄美而刚烈的故事里有所获、有所得。
 
  但事物总在不断变化中,“配阴婚”当然也不能例外。随着时代的迁移,“配阴婚”的对象就逐渐得到了空前的扩大,夭折的孩子,早逝的年轻人,甚至倒霉的已婚中年人,就都有资格配上一配。
 
  据专家考证,在这个扩大化的过程中,“风水先生”发挥了挺大的作用。“风水先生”发挥作用的路径也挺简单直白,先是吓,曰孤坟“不吉”、“对家族不利”、甚至“对整个村子有妨害”云云。如此说辞,绝大多数人都会被吓住,惶惶不可终日,当然只能“就范”。
 
  类似的套路,其实挺多,总归是有些闲手闲脚的人想捞点儿钱了,就会琢磨着搞这么一下子;撺掇着“配阴婚”的“风水先生”如此,骗香客请高香、免灾祈福的“大和尚”如此,整天盼着别人打官司的“讼人”以及其他的什么人也如此。
 
  前些日子,有媒体报道,一孙姓女子死后,娘家和婆家争遗体,后来经过多轮协议,婆家在补偿娘家若干人民币之后,终于得到了遗体的“处置权”。死者娘家弟弟——看样子也就三十出头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原先争姐姐的遗体,是因为姐姐生前与婆家脱离关系的条件,就是为刚死没两年的姐夫出10万元“配阴婚”的钱。据这位弟弟讲,现在的“配阴婚”还是挺麻烦,要请“风水先生”,找地方看风水,还要搞很复杂的仪式,即使不太讲究的,没有十几万也拿不下来。
 
  你看,有钱有闲,有时候也未必是什么好事。媒体总说,活在农村,“婚丧嫁娶”的负担很重,由这件事看,倒真是所言不虚。不过,钱财方面的负担倒在其次,精神上的负担,恐怕要更让人窒息。当年鲁迅先生写《祝福》,祥林嫂的命运,压得她透不过气,也压得读者透不过气;而更让人落寞无奈的是,近百年过去了,祥林嫂的生活,现在的一些人还要继续过——不得不过的早已习惯了的生活。
 
  当年,让祥林嫂无比恐惧的是,自己死后要被恶鬼用锯子一锯两半,然后两个“死鬼”丈夫一个分一半;有熟谙此事者,给她出的主意是到庙里“捐门槛”。这样的“善意”恐吓,从根本上攫住了祥林嫂的精神,使其失去思考能力、行动能力,无法拥有一个自己的真正的人生,这是其悲剧性的根源。
 
  而现在的“配阴婚”习俗的认同者和实践者们,就未尝不是“新时代”的祥林嫂,身陷现代化的物质生活,而脑子还沉醉于一口烂泥塘里,没有自拔的意识,更没有自拔的能力。
 
  其实,在几十年前,有那么一阵子,类似的风俗曾经被扫进过路边的阴沟里,但扫帚一过,没人坚持扫,格外有韧劲儿的“风俗”就又都探头探脑、进而大行其道起来。由此可见,移风易俗之难。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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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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