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陕西保监局多措并举提升保险中介监管服务质量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提高保险中介服务保险行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陕西保监局遵循国家商业制度改革总体部署,按照保险监管改革要求,结合辖内保险中介市场实际,推出一系列有效措施。
 
    一是主动联合监管,前移服务关口。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后,保险中介机构市场准入由前置程序改革为后置程序,俗称为由“先证后照”改革为“先照后证”。监管实务发现,由于准入顺序调整和准入条件维持等因素,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有照无证”的保险中介机构,扰乱了保险中介正常经营秩序。针对此类问题,陕西保监局主动会商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联合发文,窗口提醒注册登记人员、申请人重点规范注册资本金和经营范围,做好工商登记和保险监管行政审批衔接工作,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非法保险中介机构违规展业现象,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二是突出责任监管,明确服务关系。探索建立保险中介监管员制度,在保持现行保险监管职责不变的基础上,整合监管资源,通过定机构、定区域等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每名保险中介监管干部专管若干家机构、地市,确保辖内机构、区域和监管人员之间形成对应关系,做到监管对象、市场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建立中介机构专管员与公司、地市对口联系机制,由专管员负责及时传达解读最新监管政策法规,持续跟踪监测专管公司、地区的业务情况、风险状况等,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措施建议,提高监管服务质量。
 
    三是引入技术监管,智化服务载体。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之间实时交流,监管政策传达无缝对接。根据现行的中介法律法规,制定办事指南,将政策要求、日常监管事项及材料清单等进行公开。同时,将现行中介法律法规、办事指南以及资料模板制作成二维码,张贴在行政许可服务墙上,方便申请人及保险中介机构了解相关政策,熟悉工作流程和要求,提高服务效率。(郜恺 马丽娟 王小韦)

分享:

来源:陕西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