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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保险销售未按规定妥善保管业务档案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5日讯 上海保监局今日公布对大众保险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了解,大众保险销售在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妥善保管业务档案,被上海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罚款7000元,并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众保险销售于2012年7月17日取得上海保监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并于2012年7月31日进行工商登记。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该公司开设了7家分支机构,分别为浙江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宁波分公司、天目西路营业部、温州营业部和苏州营业部,其中,温州营业部和苏州营业部并未实际开业。目前,浙江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宁波分公司和天目西路营业部这4家分支机构已完成机构撤销,北京分公司正在办理机构撤销相关手续。
 
   在2015年7-9月,上海保监局对大众保险销售的现场核查中,其未能提供总公司及下辖分支机构近3年完整的业务档案,经大众保险销售核查,大众保险销售现仅存总公司部分业务合同、浙江分公司2013年2月-2014年3月的业务台账及部分业务合同、宁波分公司2013年4月-10月的业务台账、北京分公司2013年6月-12月业务台账及部分业务合同和天目西路营业部2013年6月-2014年3月的业务台账及部分业务合同。
 
    上海保监局表示,大众保险销售未按规定妥善保管业务档案,违反了中国保监会《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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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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