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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保险为民撑保护伞

来源:扬州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本报讯(陈晨晓莉)日前,高邮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续签了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高邮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案》。这意味着,在保险期内,全市居民不需要花一分钱,也无需办理投保手续,只要遭受自然灾害导致人身伤害和家庭财产损失,即可申请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赔付。据统计,自2015年11月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实施以来,已有40户居民获赔62.4万元。
 
    今年3月初,市民朱先生家突然发生火灾,遭受了一定的财产损失。正当全家一筹莫展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告诉朱先生,政府已经为他家的房屋办理了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可以得到一定补偿。在提供相关材料后,朱先生获得了45000元火灾赔付款。朱先生感慨地说:“真没想到,政府为老百姓办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大大减轻了我家的损失,帮了我家的大忙。”
 
    从2015年11月起,作为“民生实事工程”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正式实施,高邮市专门设立了107万元专项资金,为全市25万余户籍家庭和81万余名高邮户籍居民购买了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该项保险的最大好处是,老百姓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得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和自然灾害房屋保险保障。该保险实施以来的11个月时间里,全市发生因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和火灾造成的房屋损毁事件40余起,截至目前,当地人保理赔2户共10.2万元,财保理赔38户共52.2万元。
 
    据了解,自然灾害民生保险项目由“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和“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障”两个部分组成,由高邮市政府分别与中国人寿高邮支公司、中国财保高邮支公司实行“联合保障”。笔者在《高邮市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案》细则上看到,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自然灾害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障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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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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