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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登失信黑名单 上海等多个分公司在列

来源:新浪综合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3日

    蓝鲸银行频道10月13日文:据《人民法治网》报道,中国平安保险多家分公司“上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页面。经蓝鲸银行频道梳理发现,截至目前,中国平安的失信记录从立案时间2007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6日共有79条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多数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官网
  2013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目前,人民法院要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中国平安保险赫然在列失信“黑名单”
 
  截至发稿,蓝鲸银行频道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页面梳理发现,中国平安的失信记录从立案时间2007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6日共有79条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其中中国平安的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浙江等多个分公司在列。多数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在失信记录中第一条为2007年8月1日的记录,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被南雄市(广东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文号为“(2006)雄法民一初字第529号民事判决”,被告该支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并要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赔付原告聂传书21090元。到目前为止,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显示为全部未履行。
 
  而最新一条立案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被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立案(2016)闽0213执01417号,因支付欠款63908.4元及利息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失信将受到信用惩戒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页面中,赫然出现几行醒目的红色警示,“失信将受到信用惩戒!”,具体表现为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据《人民法治网》了解,失信“黑名单”也并非永久性的,根据规定,当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便会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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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综合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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