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养老机构责任险投保不足一成 险企产品设计与需求不符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0日

    由于养老业是集高龄、高危人群活动的高风险行业,为转移机构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政府部门一直在推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试点。但在实际投保中,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最新数据显示,全国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的床位不足一成。
 
  近日,中汇国际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国际”)发布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市场报告显示,目前,已开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有上海、北京、辽宁、黑龙江、甘肃、青海等10余个省市地区,除此以外还有50多个地市级;同时,河北、湖北、福建、江苏、内蒙古等地还出台了开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但截至目前,全国总投保床位约为总养老床位(约680万张)的10%。
 
  对此,中汇国际养老与健康风险部负责人张鹏分析,养老机构服务的对象是老年人,老年人体弱多病等特点决定了在发生意外很难做到所有案件的准确责任认定。此外,对养老机构本身而言,保费负担能力不强,需要政府等部门扶持,对保险机构来说,受限于养老机构和政府可承受的保费水平、保险公司的经验、覆盖面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产品设计与实际需求不匹配。
 
  但数据显示,2015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且“十三五”也圈定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40张。在老年人口加剧和政府的双重压力下,预计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将从2020年开始成为养老机构的必备险种。
 
  张鹏建议,在责任认定环节逐步建立保险和诉讼案例库,建立合适的调处机制,形成理赔处理规范,减少责任认定环节出现的异议和争议。同时,参与到政府与机构的日常安全管理中,最大限度减少机构出险的几率,尽可能消除主观因素对机构老人出险的影响,统计纯风险损失率。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分享: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