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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 监管罚款上限或上调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3日

    ⊙记者 黄蕾
 
  近一段时间以来,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接连通报多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毫不留情对问题险企逐一点名,其中受罚者中不乏个别大型险企。这些违规问题背后,折射出的是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的淡薄,以及问责力度正在加大、违法成本逐步提高的信号。
 
  违法成本的代价,还远不止“罚点钱”这么简单。随着今年“偿二代”的落地实施,合规风险评价将被纳入到这一新监管体系中。这意味着,今后,保险机构受到各类行政处罚,以及合规建设存在不良情况的,都将被扣除相应分值,这不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要求,也可能会触发一系列整改措施。保险公司及高管人员理应自危,加以重视。
 
  部分机构合规意识淡薄
 
  “不依规矩,难成方圆”,保险经营时刻与风险相伴,因此从行业的特点和内在属性出发,“合规”当是保险企业遵循的首要法则。但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内部非理性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险企合规意识淡薄,违法违规形势仍然严峻。
 
  在被公开的处罚决定书中,保监部门细数相关险企销售误导、虚假列支等多项“罪状”。一方面传统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等新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有所抬头。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各项违法行为中,“提交虚假数据和报告”屡查屡犯,一直高居受处罚榜单前列,成为行业合规工作的一个难点。
 
  这主要表现为,个别险企的基础数据存在一定程度上失真。其中,有一家保险机构因此而受到顶格罚款,起因是通过数据造假,虚增认可资产6900余万元,虚增偿付能力充足率43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在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过程中,一些旧经营理念、旧增长模式下形成的“行业潜规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违法违规。比如在竞争激烈的银保渠道,一直以来,大账(明账)之外再走小账(暗账),即险企以“变通”方式给予合作银行或其经办人除手续费标准以外的其他利益和费用,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心照不宣的合作潜规则。
 
  为了市场规模铤而走险,合规经营意识淡薄,这一方面说明部分险企仍然没有彻底摒弃“惟保单数量、保费规模是图”的粗放经营理念;另一方面在管控不力上高管人员亦难辞其咎。不难发现,在上述处罚决定书中,保监部门实施的是对机构、责任人的“双罚制”,多个案件处罚了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一名董事长被处以行业禁入一年的严厉处罚。
 
  罚款上限或作适度上调
 
  业内人士透露称,针对部分险企的合规意识淡薄,监管部门边查边治绝不手软,未来将在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合规监管。
 
  首先,重视保险法律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根据保险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保险违法行为的特点,推动修改《保险法》,或对违法行为罚款的下限和上限作适度上调,提高违法成本。
 
  其次,不断丰富监管手段和方式,提高保险业合规管理水平。一来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来对于消费投诉牵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多的公司,约谈其负责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监管重心逐渐转向风险监管的大背景下,保险业合规管理也迎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随着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分类监管体系的实施,合规风险评价被纳入其中,并与资本金要求直接挂钩。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合规正逐渐与保费收入、投资回报一样,成为能够创造价值的核心经营要素。
 
  根据业内人士对“偿二代”中合规风险惩戒机制的解读:今后保险机构受到各类行政处罚,以及合规建设存在不良情况的,都将被扣除合规风险评价的相应分值,如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可能被直接扣除合规风险评价的所有分值。这不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资本金要求,也可能触发一系列短期、中期、长期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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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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