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关于加强基层银行反洗钱柜面监督及宣传工作的思考 |
作者 |
李建英(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 |
调研背景 |
2016年是《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十年来,我国反洗钱工作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框架和组织架构,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尽管如此,当前反洗钱工作仍尚未达到“众所周知”、全民抵制洗钱的效果,特别是金融机构在反洗钱柜面监督和宣传上有待加强。 |
调研时间 |
201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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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定奖励机制,利用科技手段开发反洗钱业务报送程序。 一是建立可疑交易报告激励机制,促进金融机构有效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将激励机制引入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将反洗钱工作转化为日常自觉的管理行为,优化反洗钱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制度,对主动分析报告可疑交易,及时提供有价值可疑交易线索并协助破获案件的机构和个人,由反洗钱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视案件情况在金融系统内进行通报表扬,可对报告机构实施(几年内)免予检查。通过表扬先进,鼓励认真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机构,同时鞭策可疑交易报告质量不高、履行义务不认真的机构。 二是要制定奖励措施,对协助反洗钱工作的网点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将追缴的非法收入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是利用科技手段开发反洗钱业务报送程序。为了提高大额资金交易报送效果,减少漏报错报情况发生,应尽快组织科技人员开发反洗钱业务报送程序,对大额资金交易采取设定条件、自动截取报送数据的形式,及时获取各专业银行大额资金交易发生数据,从而提高反洗钱业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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