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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设黑名单堵截非法销售境外保险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4日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随着境内居民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境外购买保险的数量快速增加。不过,部分境外保险机构为争抢境内客户,变相违规在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有所抬头。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正在加强监管,对于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营销人员及保险机构,将列入黑名单。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保监会已向各地保监会下发相关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以境内签单、境内承保方式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同时高度关注通过“境内介绍、境外签单、境外承保”方式变相到境内非法销售保险产品的情况,通过广开举报渠道、开展调查检查、强化舆情监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等方式,加强辖区市场监测、调查和监管。
 
  对于此次加强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销售的行为,有分析人士表示,既扰乱境内保险市场竞争、干扰国家外汇管理秩序,造成境内消费者被误导和权益维护成本高,又可能存在非法向境外转移和藏匿财产等违法犯罪问题。
 
  对于保险营销员、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公司存在组织或协助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的,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纳入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给予行政处罚等方式,追究中介机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保监会要求各地派出机构,对于境内咨询、理财、保险中介等机构或个人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在依法处罚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的同时,应进一步查清、查实这类机构和个人接受境外保险机构以各类名义支付的报酬和利益往来情况。
 
  未来,各保监局将查处机构或个人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以及其收取境外保险机构报酬和利益往来的情况及时上报保监会。保监会汇总相关信息后,将对境外保险机构构成事实上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非法在境内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和事实进行认定,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境外保险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保监会要求,各地保监局在开展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工作时,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协调地方公安、工商、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和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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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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