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23日,《湖北省价格条例(草案二审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对于制定、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标准等,应当组织听证。对于这类听证,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主持,并全程公开。听证会上的消费者代表占比不低于50%,并且代表要随机抽取,现场公证。(11月24日《楚天都市报》)
唐伟评论说:听证会上的“故事”,以往都很难脱掉“走形式”的标签。逢听必涨的结果之中,往往有不少参与概率极高的“听证帝”,参与热情低下的形态中,亦出现了鲜有人报名的尴尬。要解决听证“形式化”的问题,关键要做到独立性、公开性、透明化,让其脱离利益关联体的束缚。现在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涨不涨、涨多少的问题,而在于既有程序无法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满足。通过立法的方式给听证立规矩,既能让听证更加规范,也能因为公信力的提升而重获社会信任。什么时候,公众参与的热情不断高涨,社会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那么听证才不会成为权利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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