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 作者:王旭东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7日
备受关注的“专车第一案”15日上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审。今年年初,专车司机陈超载客被以从事非法运营为由处罚2万元,事后他向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撤销该处罚。陈超的律师称,庭审过程中,当他向运管中心提出专车到底合不合法时,被法庭制止,对方亦没有作答。(4月16日《新京报》)
关注案件本身,更关注案件的“衍生价值”。有观点认为,“专车第一案”如此受到关注,很大原因是寄希望于该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能给目前在法律上仍然存在非法争议的专车以新的法律界定,甚至能对现在的出租车管理制度进行推动。或许,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又有文章指出,人们期待审判将专车开出法律灰色地带,或是对司法机关寄予过高的希望。专车的最终“救赎之道”,还得求助于立法,通过公开博弈出台统一的法规制度,才能走出困境。
专车,其技术与便捷已站在“互联网+”的风口,而位置与方向尚处于“互联网+”的十字路口。有这样一个经典的形容——“这种变化就和网页浏览器的出现一样重要”,风靡美国的叫车软件 Uber(优步)的一位投资者曾对媒体指出。打个比方:如果你打开一个手机应用,点几下屏幕,就能听到世界上任何一首你想听的音乐,那你还有没有必要去实体店买唱片?可是,现实情况是,互联网的潮流再怎么风起云涌,相关法律法规还在“玩穿越”,这便导致“世界那么大”,而专车“我想去看看”也难,只能“尴尬且任性着”。
互联网专车是互联网产物,并且由互联网思维“加油”,有城市交通运输市场的刺激,“存在即合理”无需赘述。可是问题来了,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巨大冲击,私家车“搭便车”挤进来……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出租车改革应该到了乘坐“专车”出发的阶段。与其说专车是“骆驼被压垮前的最后一根稻草”,倒不如说,它很可能成为打破垄断与改革特许经营体制的“车钥匙”,并承载着传统出租车行业与互联网专车一道前行,形成良性的“竞合关系”。
“专车第一案”鞭策立法上路。一起案件可以回避“专车合不合法”问题,但法治社会建设不可能回避。与其让专车在法律灰色地带“探路”,倒不如让其早日驶入法律的星光大道。进入互联网时代,由此而催生的新形式、新业态都会对传统相关产业构成“冲突与威胁”,这本身包含着“互联网+”的机遇与挑战。法律法规的与时俱时,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也是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时代与“互联网+”的可靠保障与核心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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