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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新政推动产业和城市转型升级
——再论广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近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各类创业不但免收各种费,而且发放各种补贴,并且对创业者入户条件放宽。经营1年以上初创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创业地。

  能不能吸引足够多的创业群体,可以说是判断一个城市是否具有活力的关键标准。这些小微企业,相对于大型国企、外企等,可能单个创造的产值不明显,缴纳的税收不起眼,但是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所形成的合力巨大,对城市的改变也是潜移默化。

  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小微企业解决了1.5亿人口的就业问题。新增就业和再就业的70%以上集中在小微企业,可见小微企业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除了就业方面的显著贡献之外,任何一个企业的成功,必然会给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大量小微企业的存在,对城市人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润物细无声地改变着城市的面貌。

  所以“创客”今年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大众创业将可能成为未来城市竞争的一个重要层面。广东出台的《意见》,在把握“天时”,也是在创造“地利”和“人和”。为什么不同城市创业的氛围有别,关键一点是城市给创客们提供怎样的环境。过去很多优秀的年轻人之所以爱去考公务员、进大企业,因素之一是城市的公共服务和从业身份绑定。很多公共服务在政策层面都是倾向于公职身份或所谓的大企业员工。没有那样的身份,往往在子女入学等层面都存在困难。创业本身有风险,如果还要面临其他生活层面的后顾之忧,更多的人就会选择求稳。

  广东这次的新政,弥足珍贵的一点,就是不仅在经济层面扶持,还在入户等传统老大难问题上有所突破。入户不再是和学历和职业性质挂钩,而是向那些在城市努力创业的人开放。创业成功与否,都可以被城市接纳,成为新市民。这无疑在价值倡导层面更有积极意义。所有积极参与城市发展的人,都应获得同等的身份和尊严。

  从《意见》的一些具体条文看,除了对于初创企业法人代表给予入户的权利之外,也要求适当增加其他“创客”在子女教育、享受城市公租房等方面的积分分值。尤为可贵的是,其扶持的不仅是热门的高精尖行业,也覆盖众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的需求是多样的,对“创客”的扶持理当展现最大的包容,这样才能最大化地激活城市的活力。

  促进创业,在更深层的意义上,也是在推进产业和城市结构的调整和转型,而转型升级的基础是城市自身经济活力得到充分绽放。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以包容的心态做好政策引导、公共服务,才能为城市的未来创造更多“活水”。

  (敬一山 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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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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