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评论 >> 正文内容

福州等省市试点 政府回购商品房值得一试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9日

  近日,福州市下发《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该市市民手头上若有多余商品房或安置房可卖给政府,用于保障性住房。除了福州,四川、安徽、江苏等省市正在实施试点。

  【微评】 政府统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对目前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有一定提振作用,有利于楼市去库存,避免房地产“硬着陆”;另一方面,这能缓解城市针对中低收入阶层的保障房安置压力。面对社会上存在的“这是政府‘救市’”的质疑,各地更应将好事办好,做好配套工作,完善各类监管机制。比如,应保证收购价格公开透明、收购操作程序规范、做好收购商品房质量评估等,防止发生借收购之名进行的利益输送行为,确保收购的商品房真正纳入保障房范畴。(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分享: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