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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民:金融危机凸显信用评级监管重要性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民:金融危机凸显信用评级监管重要性

  认真研究和制定中国征信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征信工作会议在广东佛山举行。人民银行副行长朱民在会上指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再次凸显了信用评级及其监管的重要性。改革国际信用评级及其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这就为中国建立自己的征信和信用评级体系树立了信心并提供了契机。

  在充分肯定了过去5年多来征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后,朱民总结了三个方面的突出成就。

  一是构建起了征信管理的基础框架,中国征信业的雏形开始展现。主要标志是征信业的法律基础和标准化体系逐步建成,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征信业主要管理者的地位得到确立。

  二是初步建立了中国特色征信的数据库并开始向全社会提供服务,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征信模式。目前,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建立了6亿多个个人、6千多万农户和1700多万户企业的信用档案,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类型最为复杂、受益面最广的数据库。

  三是建成了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征信队伍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为征信事业积累了重要的人力资本和制度保障。

  在谈到我国征信业所面临的形势时,朱民分析指出,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再次凸显了信用评级及其监管的重要性。改革国际信用评级及其监管的呼声日益高涨。

  这就为中国建立自己的征信和信用评级体系树立了信心并提供了契机。我们需要认真考虑中国信用体系和征信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这其中包括了我国征信体系发展战略和运行模式建设。

  朱民还就进一步推进征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发挥数据库作用,杜绝安全隐患,提高数据质量和运行效率;改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大增值服务的研发,不断创新征信产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农户和地方征信系统建设;以《征信管理条例》的立法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征信的制度建设;加强对征信市场特别是评级市场的监管和指导,统一监管标准;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全社会诚信教育;加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自身建设,整合资源;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强化干部队伍培养;认真研究和制定中国征信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做好八大重点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扎实开展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等领域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

  2010年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工作会议日前在广州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士余指出,2010年维护金融稳定要始终坚持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与方向,继续深化包括国有大型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完善中央与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与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能。

  刘士余指出,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金融体系运行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更加复杂,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金融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不确定性因素和潜在风险日趋多变,维护金融稳定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刘士余强调,2010年维护金融稳定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与方向,继续深化包括国有大型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改革,完善中央与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与机制,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能。

  二是密切跟踪后危机时期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金融体系变化,研究探索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进一步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保障。

  三是继续扎实开展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等领域金融风险的监测和评估,研究分析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和产融结合等问题,提升金融风险评估预警水平。

  四是积极参与金融稳定国际合作,大力推动我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评估工作,继续全面参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等国际组织的相关工作,有效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五是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金融风险处置和应急管理水平与效率。

  六是更加客观、全面总结国际国内历次金融危机,特别是区域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和应对措施,加强金融稳定理论学习和研究。

  七是支持金融创新,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不能因为这场国际金融危机而固步自封,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没有新的金融产品、没有规范高效的金融服务,就不可能提高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要坚持循序渐进地开展金融创新,全面推进金融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

  八是强化金融稳定系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增强系统凝聚力和战斗力。

  热钱流入压力加大 外汇局将推专项检查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0年外汇检查工作。会议重点安排了打击违规资金流入专项检查工作。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于上半年在13个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市)展开,检查对象主要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商直接投资、外债项下的国际收支交易以及跨境资金流入。

  会议指出,2010年国际收支形势将更加复杂多变,外汇资金跨境流动的不确定性增强,外汇净流入压力增大,应充分发挥外汇检查一线执法优势,充分发挥探测器作用,充分发挥监管合作机制作用,认真履行查处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职责,保障外汇领域市场合法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外汇局还表示,检查工作中,要按照“突出重点、抓大放小、标本兼治、统筹协调”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非现场检查手段,先筛选锁定异常交易及主体,再检查确认违规事实,既要保证覆盖“热钱”流入的重点渠道、项目和主体,确保精准打击,又要避免影响经济主体正常的贸易投资活动。对专项检查中查实的企业和个人违规资金流入,以及外汇指定银行未能严格履责甚至协助违规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严肃处理。同时,各级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相关监管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监管合力。

  沪深交易所今日起受理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

  为做好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工作, 沪深交易所22日发布公告称,自2010年3月23日起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

  公告中称,试点会员应当在取得业务许可后按照《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201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向交易所提交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

  试点券商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证券及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并向交易所报备。

  试点券商指定1至2名业务联络人员,负责就试点期间融资融券业务工作与交易所进行联络并处理相关事宜。

  此外,沪深交易所开始接受融资融券交易申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首批6家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名单,分别是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 、海通证券 和广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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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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