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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拥亿万“官老板”会在乎退休后行政降级?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杨国栋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8日

  对于已退休的张志友来说,行政降级最多也就是每月少拿几百元。可对于开矿15年牟利逾亿的他来说,就算退休工资全部停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样的“处分”,与其说是对其违法开矿的处罚,不如说是让他吃了定心丸,可以心安理得地享用上亿元违规所得。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7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公务员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无关痛痒的批评教育或处分显然不足以抵消营利性活动可能带来的暴利诱惑。而张志友能成为煤老板,开矿赚钱并倒卖股权,获取巨额利润,无非是靠其检察官身份,充当煤矿的保护伞,所以才能得到这么高的投资回报率。原和协煤业员工孙丽(化名)就透露,张志友涉嫌瞒报两起塌方死亡事故。如不是其检察官身份和上级的包庇,相关案件怎么可能一直调查不下去,至今仍在侦查中?

 

  对违规入股企业的官员,应该一经查实,不仅乌纱难保,还要没收所获红利,处以巨额罚款,并面临牢狱之灾。对其保护伞,也有必要一挖到底。相比之下,《公务员法》对于国家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处罚实在是太轻了,有必要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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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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