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柳 絮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8日
广州市2013年度审计报告日前发布,报告显示,广州至少有10家公交企业涉及利润作假,它们在2011年至2012年间,通过以隐瞒、虚挂或重复、提前或推迟确认财政补贴收入等方式调整当期利润,涉及金额4.2亿余元。
这样的审计结果对于拿财政补贴的公交行业来说,显然是一次不小的形象危机,因为公众会质疑:公交企业会不会做假账,进而多骗取一些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真的被用在稳定甚至降低票价上,还是被挪作他用了?
这样的担心并非多余:根据2011年颁布的《广州市市本级城市公交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共财政将按公交行业模拟核定基准票价算出的票价收入与实际票价收入之差额,给予企业全额补贴,其中还考虑了公交企业3%的成本利润率,这一机制在全国尚属首创。
也就是说,广州不仅对公交企业的合理成本进行100%补贴,还给予公交企业3%的合理利润补贴,这种摒弃过去单一定额补贴、采用浮动补贴的方法,其要害就在于定义“合理的”成本和利润究竟有多少,而这就需要相应的审计查账工作紧紧跟上,以避免财政补贴被侵占、公众享受不到票价优惠。
事实上,公交企业一边伸手拿政府补贴,一边上调票价的现象并不少见。譬如今年2月15日起,广州水上巴士票价上调,过江轮渡由0.5元升至1元,金沙洲至西堤码头航线由2元涨至3元。调价前就有媒体质疑账目不清,果然如今审计报告显示,客轮公司确实存在账目问题,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难以确认。
但是,如今水上巴士的票价已经涨上去了,就算审计报告披露出问题又如何呢?什么时候,对的士、公交、客轮企业的审计能赶在其试图涨价前完成?
财政补贴公交的目的,应该是在保证公交企业稳健运行、合理盈利的基础之上,保障公交票价的优惠幅度,至少在《办法》实施的5年有效期内,公交票价不应该轻易上涨。而要做到这一点,完善的审计工作必须要及时跟上,这既是对公交企业负责,核准公交企业每年应领取的财政补贴数额,更是对纳税人负责,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据报道,今年审计报告首次对涉及到的违规单位逐一点名,这一做法值得点赞,但公众同时也关心,那些违规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有没有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比如,市一汽公司违规向民营股东支付不合理经济补偿款7432.04万元,经审计指出后,向民营股东追回经济补偿款6650万元;市交委下属二汽公司、长运公司、客轮公司合计面积为8494.78平方米的房屋和账面原值为70.21万元的两个码头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审计出来的问题可以说是触目惊心,特别是交委下属的多家企业都存在账目问题,那么即使是一些损失追缴回来,相关人员是否就可以免于问责呢?公众是否还放心将财政补贴继续交给这些责任人呢?既然广州对公交企业实行的是合理成本100%补贴、合理利润3%补贴,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那么相应的,企业的运作应该受到更透明的监督,企业的负责人也应该受到问责制的约束。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