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3日
9月22日,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做好陕西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补助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
9月1日起,陕西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补助开始申请,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的《陕西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助项目实施细则》中规定,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的单笔贷款800万元以下、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的担保业务,给予贷款担保额1%的补助;信用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弥补代偿损失或补充风险准备金。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