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9日
目前发展改革委调查处理的一些反垄断案件确实涉及外资企业,但不能据此认为反垄断执法仅针对外资企业。对所有市场主体同等对待,这是《反垄断法》的精神,也是执法始终坚持的原则。执法只从垄断行为出发,不管主体性质如何,只要实施了价格垄断行为,都会被一视同仁查处,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会因企业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相信随着执法时间的延长,执法案例的增多,执法的公平公正会得到更好的展示。(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 许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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