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金雅林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2日
自从中科智事件后,市场对民营担保公司的负面评价加剧,日前,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会长李世奇表示,担保公司的闲置资本金、担保费收入、风险准备金,需要进行合理的投资。
通过银行做委托贷款是合法的
2008年9月,中科智董事会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包括一些欺诈行为、新业务放缓、还款延误及员工流失等多项事件已影响中科智的业务发展,在由此引发外资股东的内部调查中,中外资方也发生了矛盾。加之中科智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披露的14亿元担保拨备和12亿元净亏损的半年报,穆迪将中科智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为Ca级,也激化了各家银行禁担保令的陆续发出,中科智危机全面引爆。
在深圳市政府的援手下,有关银行停止了提前收贷行为,中科智也不断加强和银行沟通、紧缩财务开支、逐个排查所有担保项目、稳定员工队伍。如此一来,中科智来自银行机构的业务威胁和来自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一直以来,很多担保公司的负责人都在说,担保是一个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而且,现在似乎出现了一种潮流——源源不断的民营资本在涌入这个行业。
对此,李世奇表示,担保业的吸引力在于其资本运作。担保业和保险业有很大的相似之处,盈利水平很大程度上受资本运作效率的影响。担保公司的闲置资本金、担保费收入、风险准备金,需要进行合理的投资。比如,可以投资国债、企业债,以及一些优质的中小企业的股权(风险投资)。
担保公司直接对企业发放贷款,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通过银行做委托贷款是合法的,利率只要不超过相关规定,都不叫高利贷。
李世奇说,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禁止担保公司进行合理的投资行为。当然,担保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资本金规模,在保余额,确定需要保持的货币资金数量,以及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的搭配,不能进入高风险投资,如股票二级市场等。
纯做担保也能够赚钱
事实上,担保公司纯做担保也是能够赚钱的,关键是风险识别和控制技术,以及业务达到一定的规模。
理论上,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都是“次级贷款”业务,只有银行不能直接放贷的时候才需要担保公司介入,但是,这不意味着担保公司一定会发生代偿损失。因为担保公司的风险判断标准和银行不尽一致,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企业,担保公司有自己控制风险的手段,可能认为是资质优良的企业,愿意提供担保。
企业到期归还银行贷款,担保责任解除,保费收入就转化为担保公司实际的收入。担保公司通过一种个性化的服务,逐一去考察和判断企业的风险,在风险识别和控制上完全可能优于银行。
此外,担保公司也不是只能做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除此之外有数十个品种,如建筑工程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都是风险相对较小的业务。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担保业
担保公司往往会为了做大投资而忽略的业主,对此,李世奇关注担保公司运作不规范事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不应过于苛求,因为,资本永远是逐利的,对民营担保公司业务限制过死,一定会逼退进入担保业的民间资本。
目前,要解决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就需要大力发展担保业。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风险高、收益低,因此需要公共财政投入。政策性担保公司理应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业,发挥更大的社会效应。
尽管如此,我们是不是要以同样的标准来要求民营担保公司呢?李世奇这样说,民营担保公司只要做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不管多少,都应该支持鼓励。它们没有花政府的一分钱,做了政府想做的事情,而因为没有百分之百做政府想要做的事情,而被指责为不务正业,是不公平的。
目前对于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融资难题,政策性担保公司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那是远远不够的。李世奇表示,应该大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担保业。政府的投资也可以选择一些运作规范的民营担保公司进行参股和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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