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9日
日前,从广西省南宁市隆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8年下半年以后返回原户籍所在地至今仍未就业的返乡农民工只要办理《广西返乡农民工优惠证》,不仅参加职业培训可以享受生活补贴,自主创业还可以享受税费减免、一次性补贴和最高额度为5万元的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是当前不少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增收的主要渠道,但自主创业既需要一定技能,又需要相当的启动资金,为了帮助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今年2月,南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式努力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了多项优惠扶持政策。
根据文件精神,返乡农民工参加转岗职业技能技术培训将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由培训机构申领,根据实际培训课时,按照培训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足月培训的按月发放,不足月的按照具体培训天数计发。同时,返乡农民工初次创业进行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登记时,所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获得全额补助;初次创业成功(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半年以上)的,可以获得一次性补贴2000元;此外,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还可以申请最高额度为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需要一名领财政工资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作担保,有一定资产的个体老板也可以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贷款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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