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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律师挪用30余万保险理赔款 伤者追讨六七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

    世相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廖蔚 车祸中一名重伤者委托律师,状告保险公司获赔42万多元。一名当事律师利用工作便利,将款项挪用只给伤者十几万元,剩余的30余万元赔偿款本息,伤者一直要了六七年无果,只好起诉该名律师及所属律师事务所。昨天该案在东城法庭开庭审理。

  因各方都无法联系上被告律师刘全(化名),昨天庭审时其缺席,刘全所属的事务所表示,不知道为何伤者和刘全签了“执行款给付协议”,最终这笔钱怎么到刘全手上的,该所也不知情。该所认为他们在车祸伤者的损失上不该承担责任。

  伤者弟弟刘先生介绍,这笔执行款是他弟弟全家唯一的希望,为此奔波六七年他们伤透心。原来早在2005年8月,哥哥(1980年生)在厚街被车撞成重伤成三级伤残,瘫痪几年,现在能勉强走几步,不能劳动,小便都不会排。

  “当时我们认识一个朋友,他认识刘全,就找他帮哥哥打官司。当时刘在启明律师所工作,但他那时还没律师证不能接案子,案子才到陈律师手里。但刘全一直参与案子的。”刘先生说,2007年官司赢了,法院判保险公司赔42 .2万多元。刘全和陈律师办理案件执行情况,42万多元赔偿款划到刘全那里。

  谁知刘全挪用这笔钱,被催了多次只给伤者10万多元,但2008年和2012年,刘全和伤者签了还款协议,承认欠钱30 .95万元,表示会分期,还但至今未还。“今年上半年找到他一次,他说会还钱,后来消失不见了,现在连庭都不出。”刘先生无奈地说。庭审结束后,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

  律师协会:当事律师曾被“训诫处分”

  东莞律师协会负责人称,协会几年前接到相关投诉,也督促过刘全还钱。但协会权力有限,得知他们签订还款协议后只能对刘全进行处分。如果吊销他的律师资质,需司法权力机关才行。记者查询东莞律协官网发现,律师刘全是湖北人,1971年生。在东莞职业时间为2006年11月,当前仍是广东启明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2010年11月12日,刘全因“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委托人利益”,被给予“训诫处分”,但2011年、2012年年度考核中,刘全的考核结果都是“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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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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