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张葆银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笔者4月14日了解到,崇义县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所有网点均配备了能记录冠字号码的A类点验钞机,各网点柜台渠道、一体机和ATM取款机付出的人民币均已实现冠字号码记录、存储、查询功能,确保了所有付出人民币的冠字号码均记录在案。
据了解,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客户如对从银行取出的现金真伪有疑义,可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1个月内(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证件、有异议纸币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到取款金融机构提交冠字号码查询申请。如确认是银行付出的假币,假币将会被银行收缴,客户同时会得到相应补偿。去年以来,人民银行崇义县支行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推行冠字号码查询功能,积极落实假币“零容忍”专项治理工作。冠字号码查询功能的推行,有效提升了银行现金服务质量,为解决假币纠纷提供“身份证明”,提升了社会公众对银行现金服务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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