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4日
本文摘自:2013年12月31日中共赣州市委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共赣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的第7点“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加快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争取重组设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地方法人保险公司、信用保证保险公司等。加快农信社改制农商行步伐。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基金、金融及融资租赁公司、汽车及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第三方支付等创新型机构。
积极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金融保理公司和民营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开展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试点。探索组建辐射周边省市的小贷公司融资中心。积极建立服务全省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和家具、百货等行业性结算中心。探索建设服务全省的金融资产登记确权中心。
完善风险补偿及担保机制,扩大银行间市场融资规模,支持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融券,积极发展PPN(定向私募债)、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探索各类基于资产的众筹融资产品创新。把握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向,积极引进全国性证券公司到赣州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更多企业通过IPO(首次公开募股)、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等多种渠道上市融资。
用好用活证监会拟上市企业审核“西部绿色通道”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动一批企业挂牌融资。发展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重点引进和发展拥有客户大数据资源的电商、百货、家具等企业设立互联网小贷公司。
发展普惠金融,健全市县金融服务体系,扩大服务半径,探索设立小微企业及社会征信平台、合法合规的“P2P小微融资服务平台”,发展动产抵押监理等中间业务。
新闻背景:
《中共赣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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