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7日
为有效满足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更好地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助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近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赣州办事处和赣州市农业机械局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农村信用社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机企业发展、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等具体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资金需求量较小的农户,可获得小额信用、联保等免抵押贷款;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农户,可通过组合担保方式获得免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低于农机机械的30%,农户办理贷款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可通过营业柜台随用随贷,可享受优惠的农业机械包括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果品分级机、防汛抗旱设备等12大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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