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保险法》在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约束保险人抗辩权、规范格式条款等方面,都强化了对被保险人的保护,而各家保险公司更是忙得不亦乐乎,那么新法实施已有20多天,保险业将如何把新法的新规定落到实处,或者已经成为了影响其生存的一个现实问题。
在上周保监会召开的“贯彻实施新《保险法》座谈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指出,全行业要以新《保险法》实施为契机,除按新法要求尽快修改完善保险产品的开发流程、产品条款外,还要着力解决市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道德风险:保险业新的挑战
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订立、责任免除、保险金申请手续、如实告知、诉讼时效及解除合同等方面,都提出了修订内容,更加体现保险条款内容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这也意味着,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新法的要求,对保险产品的条款进行适应性修订,修改“如实告知”的表述,完善对保险事故的通知约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修订,莫过于对所有一年期以上产品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此条款的引入,不仅需要保险公司修订保险合同,更对其业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条款虽然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投保人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道德风险。
对此,中国人寿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虽然该条款客观上使欺诈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但因其可能存在道德风险,的确将会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核保、调查等途径来控制道德风险,提高承保质量。“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短期内对产品定价影响不大,长期影响则要看未来市场的变化。
快速理赔:对保险业的考验
一直以来,“理赔难”是消费者对保险业抱怨最多的问题之一。在“贯彻实施新《保险法》座谈会”上,吴定富强调指出,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理赔难问题,保险机构要进一步规范理赔的程序和时限,提高理赔效率。
新法对保险公司理赔的程序和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索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应在30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这意味着,保险公司须在接到理赔申请30日内理赔或给明确的说法。
有分析人士认为,虽然“不可抗辩”条款、缩短保险赔付周期短期内会给保险公司的营运部门带来一定程度的压力,但这对保险业只是一次短暂的考验,全行业营运经验的积累将有效地化解其中的不利因素,更重要的是,在新《保险法》给予客户利益更多保障的前提下,社会对于保险产品的认可度会上升,预计新保单的销售交易成本将有所下降,新业务的发展潜力会得到充分的释放。李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