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30日
9月29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在提高缴费档次和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等方面有新突破,从11月1日起,养老保险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最低缴费标准由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最高缴费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了3600元,一共分为10个缴费档次。
《办法》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缴费,多缴多得。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该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此前的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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