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赔款支付操作,遏制赔款支付环节潜在骗赔等风险,由广东保监局出台的《广东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机动车出险后,保险公司的赔款将直接转账到车主提供的同名账户内,赔款现金支付将成历史。
骗保案件频频发生
“主要是骗保案件频频发生。”昨日,市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包括东莞在内的广东地区车险赔付中的骗保率大概在15%~20%,这也是保监局出台上述办法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目前不法车行、汽修厂、代理人常以人为制造交通事故或扩大车祸损失等手法,骗取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金,往往2000元的损失被夸大至1万元,但由于此前车险赔款多以现金形式支付,多出来的赔款并没有落入车主手里,而是悄悄进入不法车行、汽修厂或代理人“囊中”。
“骗保现象的频繁发生,损失的不仅仅是保险公司”,市保险协会说,车主也是骗保的受害者。如一些维修企业利用汽车制作交通事故假象,会对汽车造成更大的伤害,而在这种情况下更换的汽车部件也无法保证是原厂配件。此外,由于一些非法手段使一辆汽车“出险率”过高,车主第二年续保时极可能保费会提高。
遏制支付环节漏洞
“新规就是为了遏制支付环节的漏洞而出台的。”市保险协会相关人士表示。
据悉,自11月1日起,保险公司支付车险赔款应该全额转账至被保险人的同名银行账户,不得部分转账、部分现金支付,也不得全额现金支付;此外,转账支付事项还应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系统自动识别并生成电子台账。
若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保险公司则可将保险赔款转账支付给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方,如法院判决将赔款给予第三方,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或垫付交强险赔款等。
不过,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正式实施后,会涉及被保险人保险索赔习惯的改变,索赔手续也会更加繁琐。对此,保险协会表示,新措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蔡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