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时隔两年 保险集团首发次级债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崔启斌 陈婷婷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1日

    时隔两年,保监会为保险集团公司发行次级债再开闸,中国人保集团拔头筹获准发行160亿元,近日募资已完成。与去年上市公司中国人寿股份两次共发行380亿元次级债相比,人保集团票面利率高出了0.37个百分点。

 时隔两年,保监会为保险集团公司发行次级债再开闸,中国人保集团拔头筹获准发行160亿元,近日募资已完成。

  公告显示,人保发行的是10年期次级债,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4.95%,在发行的第五年末人保集团具有赎回权,若不行使赎回权,则后5年的票面年利率为6.95%。人保集团也表示,除为了充实公司的附属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外,还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拓宽另类投资的渠道。

  据了解,金融危机爆发后,保监会为防范行业系统性风险发生,于2011年叫停保险集团发行次级债,保险集团除了股东增资外,只能借助旗下子公司发债。然而,一旦保险集团自身面临补充资金提升偿付能力时,子公司的资金补给只是杯水车薪。目前,人保集团、中国平安就面临这样的问题。今年3月,保监会对次级债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其中就对保险集团发债放行,4月人保集团获准发行次级债。

  事实上,就在去年人保集团H股上市的同时,已启动发债计划。去年年底人保集团在港融资约186亿元,但年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2%,呈逐年下滑态势。有券商分析,成功再融资160亿元后,人保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将超过200%。

  此次人保集团短短两个月就融得160亿元,很可能与票面利率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有关。与去年上市公司中国人寿股份两次共发行380亿元次级债相比,人保集团票面利率高出了0.37个百分点。

分享: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