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张敏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联合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对廉租房闲置、出借、准入及退出等进行规范。
《通知》明确,正在享受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或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手续。
同时,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收回廉租住房。
这是近期住建部在保障房监管方面发布的第二份文件。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去年底以来高层的表态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这将对未来的市场供应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同时,与经济适用房制度引发的诸多争议相比,几乎所有业内人士都认为,廉租房制度能较好地避免腐败,并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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