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5日
关于创业板年报,值得关注的一条“暗律”是,已经披露年报的9家创业板公司中,有7家在年报发布前主动停牌,其年报无一例外包含“10转10”的利润分配预案。实际上,创业板在年报发布前停牌并非硬性规定,其始作俑者为同花顺,此后被多家公司效仿,被认为是创业板创新之举。此前,已披露年报的公司中仅钢研高纳、福瑞股份2家未停牌,其利润分配预案均只有派现。
如若该规律延续,可能潜藏套利机会。由于超募比例普遍较高,创业板公司整体存在高转增预期,更使该种套利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业内人士认为,创业板可考虑制定统一的年报停牌制度,以避免盲目炒作。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