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3日
近期,创业板公司的预披露材料及发行公告出现微调。
据了解,今年1月22日以来的创业板招股书不再统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且新增“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此外,投资风险公告中不再披露超募比例。有创业板公司保荐人证实,作出此番调整是希望淡化超募比例的概念。
根据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且超募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某公司保荐人表示,由于招股书不再披露募集资金总额,超募比例也无从谈起,投资风险公告自然不需要再作披露,创业板超募的概念因此被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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