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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亏损分5年摊销 银行保险业影响大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9日

 

  2009年11月1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正式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以下简称IFRS9),该准则分三步进行,第一阶段是将金融资产项目分类从4类变成2类。

   “第二阶段以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资产减值准则为主,也就是说最新的情况是,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预期损失模型来计算未来资产减值的程度会有多少。”安永金融服务合伙人施仲辉表示,而且一个企业如果有一笔亏损,可以不用一次性全部记在当年利润表上,而是可以分五年来摊销。

   按照原来四分类的模式,有很多金融工具是被放到可供出售类的,这就导致可供出售类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后续变动形成的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数额很大,这意味着未来金融机构通过利润表核算的金融资产更多些,其对利润的影响也就更大。

   安永金融服务合伙人黄逸轩指出,银行不能买卖股票,一般是债券多一些,所以这块变动不大,对保险公司来说则更受欢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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