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0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9日在京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规则》及多项实施细则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上此前发布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征求意见稿等,股指期货的基本规则全线亮相。
据悉,股指期货有望于4月份前后正式上市并接受投资者开户。
中金所这次征求意见的业务规则,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先的10%提高至12%,非套期保值客户的持仓限额从600手大幅降至100手。
取消熔断制度
熔断制度是指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中金所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场时,也引进了该制度。
考虑到该制度的复杂性、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参与者的接受程度,中金所表示,目前实施熔断制度的条件还不够成熟。另外,我国股票和股指期货都已经实行了10%的涨跌停板制度,对于防止价格过度波动已经有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因此本次修订拟取消熔断制度。
首日涨跌停板制度扩大至±20%
中金所表示,考虑季月合约的波动性可能较近月合约大,交易所在借鉴国内各商品期货交易所规定后,在规则中增加了“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规定。
简化套期保值申请程序
为更好地发挥套期保值功能,提高套期保值效率,中金所此次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由分合约申请和审批改为按照品种申请和审批。
“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说。
除此之外,中金所还对交易编码的开立、交易的成立生效和认定依据、竞价交易相关规定、会员资格变更业务下的持仓转移、大户报告制度、强制减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会员及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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