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记者昨日从中山市金融办了解到,8月底,中山市政府出台的《中山市2009年鼓励外经贸发展奖励办法》明确规定,鼓励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奖励15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吴蔚诗 通讯员 高畅)记者昨日从中山市金融办了解到,8月底,中山市政府出台的《中山市2009年鼓励外经贸发展奖励办法》明确规定,鼓励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奖励15万元。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山出口贸易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用和结算风险。出口信用保险被业内称作出口货物的“安全带”。但按照保险标的千分之几来计算,出口信保费率高是未参保的主要原因。
上月底,中山市政府出台了相关办法,明确规定设立鼓励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奖。“对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购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的出口企业给予奖励。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纳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汇率折算人民币)的20%给予奖励;对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的,按实际缴纳保险费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5万元。”鼓励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奖由市外经贸局根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山分公司(或办事处)统计数据进行评定,每半年兑付一次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