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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范工作人员兼职跳槽等行为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5日

   中国证监会4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要求工作人员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离职后不得违反规定马上到监管对象任职。这是证监会首次对社会公开发布对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以更好地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准则》,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管对象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团等非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经批准兼任职务的,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工作人员离职后,在规定期限内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回避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监管对象中任职。

  《准则》共9章33条,与原《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相比,《准则》更加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内容上更加具体和明确,也更加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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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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