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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金融会客厅 第1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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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 |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钟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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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时间 |
记者李华林 2012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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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老区、着眼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在全面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进程中,做活金融这篇大文章,充分发挥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赣州金融业责无旁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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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建党91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国务院2012年6月28日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意义重大,备受关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老区、着眼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历史机遇。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在全面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进程中,做活金融这篇大文章,充分发挥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为赣南苏区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赣州金融业责无旁贷。
《若干意见》出台后,对我市金融业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将产生哪些重大影响?同时我市金融业如何充分利用金融资源、发挥金融力量助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带着赣州经济金融发展的热点话题,赣州金融网日前推出“金融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系列访谈,本期邀请到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钟敏,就此作一探析。
记者:《若干意见》出台后,作为引领赣州金融业发展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积极行动,主动策应,于日前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钟敏:《若干意见》在赣州乃至江西发展史上都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赣州发展史上第一个、全省第二个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这为赣州全面振兴、跨越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重大战略机遇。为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融入苏区振兴发展大局,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赣南苏区的金融服务,加大金融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我行和赣州市银监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市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市银〔2012〕83号)。其主要内容集中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突出重点抓落实。突出“三农”、特色产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做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结构。二是深化改革抓落实。一方面,着力在机制、模式上改革创新,协调推进金融资源共享;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引进域外金融机构,大力培育本土金融机构,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三是整体推进抓落实。大力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和完善货币市场,大力发展保险市场,推动外汇金融市场发展,建立特色金融要素市场,积极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四是提升服务抓落实。进一步创新理念,优化方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五是优化环境抓落实。立足于内,着眼于外,统筹兼顾,进一步优化金融支持环境。六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加强对支持赣南苏区发展振兴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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