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保监局昨日要求,严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公司将小额保险与其他产品“捆绑”出售。
为确保贵州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防范强制保险和误导、理赔拖延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保监局要求,我省各试点保险公司必须严守“4条军规”。
首先,坚持“普惠性”原则。坚持将小额保险的保额和保费限制在低收入农民能够接受的合理水平,必须坚持单独销售小额保险,严禁将小额保险与其他产品捆绑出售。
其次,坚持“可持续原则”。小额保险的保额小、保费低,要能盈利就必须实现一定的参保规模,并通过创新降低成本。目前,贵州鼓励试点保险公司在经营模式上创新,例如:不提供昂贵的宣传资料、不为增加业绩盲目进行奖励竞赛等,通过各种途径降低业务费用。
同时,试点保险公司在农村市场开展业务,必须坚持“重承诺、守信用”,做好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另外,开展小额保险试点工作,要循序渐进,各保险公司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案例在农村宣传条款、办理流程等,使试点工作在统筹全省城乡人身保险业务发展、缓解农村地区保险供给不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