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
本报讯(龙海先 谭钊)7月18日,笔者从州金融办获悉,由吉首海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吉首市海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筹建申报材料,已经通过省金融办审查,获得同意筹建批复文件。这标志着吉首市海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我州首家小额贷款公司。
该小额贷款公司由2家企业和9名自然人参股组成,预投入资本4000万元。目前,该公司正按照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程序要求和吉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开业筹备工作。公司正式开业后,将为吉首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广大市民办理小额贷款和开展财务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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