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机构>> 赣州金融监管部门>> 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工作动态 >> 正文内容

人行赣州中心支行出台《假币投诉处置管理办法》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本站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现金流通量的增大,假币兹生兹扰的问题越来越影响着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客户从金融机构柜面、ATM机取出假币,金融机构假币收缴程序不合规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由此产生客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假币纠纷和假币投诉也呈上升态势,并广受社会关注。

    目前,在假币投诉处置方面,由于制度缺失,认识不足,做法不一,责任不明,造成“银行称冤,客户不满”两头受气的尴尬处境,既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影响了金融部门的形象和人民币的权威。

    为建立假币投诉处理机制,规范假币投诉处置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现金服务水平,优化我市人民币流通环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近日,人行赣州中心支行研究出台了《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假币投诉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广大人民群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下列行为可采取上门、信函、电话、网络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向人民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投诉:(1)发现假币不收缴;(2)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收缴、鉴定假币;(3)金融机构柜台或自助设备对外误付假币。

    同时,《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在营业场所(含自助设备场所)向社会公布假币投诉受理单位,假币投诉电话。投诉人向当地人民银行进行假币投诉时,应当提供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投诉事由及其发生时间、投诉人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据悉,《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对假币投诉的接访、受理、登记、核实、报告、反馈、档案整理等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假币投诉登记簿》;还规定了假币投诉调查的基本程序,明确了假币投诉检查、调查的主要方法,并规定了假币投诉受理的处理程序、检查组织方式、人员组成、处理时限和不予受理的情况等。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假币投诉的处理过程需要形成的两个法律文书,即《假币投诉处理意见书》和《假币投诉反馈书》;提出了针对投诉事实和被投诉金融机构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对假币投诉处理的期间、文书送达、人员回避、档案管理等也进行了具体规定。(赣州金融网)

分享:

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李华林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