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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4月8日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火箭所作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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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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