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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启动首轮房贷风险自查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9日

  4月初,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商业银行纷纷启动个人房贷用途自查。记者多方得到证实,此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商业银行首轮全系统自查。年初“国四条”出台之后,房地产市场即有贷款收紧预期,在中国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强力推动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市场已进入全面“利率上调期”。

  4月初,宁波银行上海分行某房贷客户接到商业银行电话询问,内容主要涉及房贷资金实际用途,如是否有用于购买股票资产等。同一时期,北京、上海、深圳亦有国有银行启动全行房贷资金实际用途自查行动。

  银行人士告诉记者,“这是各银行在落实银监会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个贷办法》)”。2月初,中国银监会发布《个贷办法》,明确指出“贷款人应就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进行尽职调查,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个贷办法》详细提出,“要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强化贷款用途管理,提升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同时防范借款人资金被挪用。个人在提出贷款申请时,应当有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上述银行人士称,新实行的《个贷办法》对银行的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个人房贷用于再投资一直是银行严禁的事情,但是仍有个案发生,因此目前各家银行加强了在这方面的调查管理。

  不仅贷后管理的力度在加强,不少商业银行也微调了个人房贷政策。多家银行人士表示,此前虽然房贷名义上仍有七折优惠,但实际上银行都在按照风险溢价的原则确定利率,很少有客户能够真正享受到七折优惠,因此此次房贷政策的微调实际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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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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