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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综合应急队招聘方案

来源:石城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1日

    经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全市招聘32名综合应急队员,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综合应急队员共3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赣州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警校、人武学院、体育院校或体育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限男性青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168CM以上,身体健康;

    4、文化程度:对报考的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他报考人员为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与面试、体能测试、文化考试、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上一程序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石城政府网、石城县人事劳动保障网、石城有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2年元月15日至元月29日。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元月31日至2月3日。报名咨询电话:0797-5718531。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石城县公安局政工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考务费200元。

    2、网上报名:在石城县政府网开设网上报名绿色通道,应聘人员可以登录石城政府网“综合应急队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在体检前1天到石城县公安局政工科提交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考务费200元。

    3、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填写《石城县综合应急队员报名登记表》。

    (三)体检与面试。

    体检与面试时间为2月6日至2月9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统一到石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要求执行,并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

    体检内容和要求:

    1、检测身体情况

    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身体匀称,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在4.9(0.8)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身体的协调性好

    面试内容和要求: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

(四)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体检与面试合格人员于2月13日前统一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

    1、100米跑,合格标准:14″7以内(含14″7);

    2、1000米跑,合格标准:3′55″以内(含3′55″);

    3、俯卧撑,合格标准: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五)文化考试。资格审查、体检面试合格、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于2月14日参加文化考试。文化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高中以下语文知识与法律常识,卷面分为100分,其中语文40分,法律60分。

    (六)入闱人员公示。本次招聘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奖励分。对退伍军人奖励10分,中共党员奖励5分,立功人员奖励5分(不累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择32名对象作为入闱人员,并进行公示。

    (七)政审。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主要考核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接受政审。

    (八)聘用。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组织为期15天的集中封闭式军事化业务、体能训练。培训合格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1200元,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励工资,并随着经济的增长与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

    六、组织领导

    成立综合应急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木发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福海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公安局、人保局、监察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政工科,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赖晓波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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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城政府网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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