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记者谢欢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0日
本站讯(记者谢欢) 为保障人民群众资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市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遏制非法集资案发态势,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行为。
据了解,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此次活动除了广泛发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还将采取手机短信、条幅、展台、讲座、海报等宣传方式,从而形成市县联动、广泛宣传的工作格局,保证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赣州金融网)
延伸阅读: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1)利用部分群众求富心切、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的现状,制造虚假信息误导舆论,通过各种形式、接连不断的宣传造势,激起公众的投资欲望,诱导其步入陷阱。 (2)以支付高息、红利或给予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3)利用合法企业的外衣,大肆鼓吹集资活动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有合法的项目批文和相关权证,用后续集资参与人的资金支付前者的利息,“拆东墙补西墙”。(4)在群众初次交纳集资款时,出具以借条、收据、收款证明等不同名目的集资凭证,有的还辅之协议、合同等,以债权凭证骗取集资参与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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