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1月12日电 1月10日,由省监察厅牵头专门召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约谈会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1个设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6个县(区)政府县(区)长对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情况作了说明和承诺,保证不拖全省后腿。
据了解, 2011年9月下旬,江西省有关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查发现有23个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开工或开工不足。
截至2011年10月底,这23个县(市、区)中仍有1市6县(区)未开工或开工不足。分别是:抚州市中心城区、芦溪县、金溪县、南昌市青山湖区、南昌县和进贤县等县(市、区)。其中,抚州市中心城区和南丰县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芦溪县和金溪县的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昌市青山湖区、南昌县和进贤县的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的进度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按期开工。
1月10日,由江西省监察厅牵头,专门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约谈会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1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6县(区)政府县(区)长对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滞后的情况作了说明和承诺。